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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期权立宏律师温馨提示:本文回答了六封读者来信。详情敬请仔细阅读全文。】
【读者来信(一)】尊敬的权立宏律师,1. 请问权律师bh的绿卡可以去加拿大旅游吗?【解答:可以,但是尽量不要回中国。】2.
bh的绿卡离开美国去其他地方旅游,比如去加勒比海油轮,加拿大, 会不会对将来考公民造成影响?【解答:不会,如果离开美国不超过6个月的话。】
【读者来信(二)】权立宏律师,您好。权立宏律师您好: 我早几年就有全家移民美国的打算,一直找不到符合条件的移民的途经,现在我将我的家庭情况向权立宏律师简述,希望得到权立宏律师的帮助。我们夫妻在大陆生活奉行遵纪守法、热心社会公益,我先生获得茂名市见义勇为奖,我本人也获得高州“921”抗洪救灾志愿服务优秀个人奖。我们夫妻的短处是文化不高,我先生是大专,我是初中,长处是诚实守信,学习能力强,刻苦耐劳,希望这们能够适应美国的生活,现在家庭净资产约为70万美元,对于美国的了解主要是在美国中文网,对于移民美国或者加拿大,亦是我们夫妻多年奋斗的理想,并不是一时兴趣。我们从事过的的行业是经营美容院,也经营过洗衣店,熟练编织中国的手工艺品中国结,我从小在农村长大,家里有果园(种荔枝),会种田种菜,我们现在最想了解的问题,是否有符合我们移民条件,如果现在不符合,我们应该如何完善自身条件,使之符合美国移民局的要求,对于移民美国,我们亦知并不一朝一夕能成功的,但我们知道,自助才人助,办法总比困难多,只要有心,万事可成真。谢谢! 李XX
2011、2、17日
【权立宏律师解答】看来你们在中国也生活地不错。生存有了保障之后,追求发展也是人之常情。人往高处走,水往低处流,本来也无可厚非。但是有一点应该注意,美国并不是每个人都天堂。据权立宏律师在餐馆工作的朋友讲,每天至少要工作12个小时。您可以争取旅游签证到美国来,然后再设法转换身份。如果你到美国之后后悔了,千万不要埋怨权律师没有警告过你。
【读者来信(三)】权立宏律师,您好!
【解答】权立宏律师不是鼓励外遇,其实就是你或者你的配偶有外遇也没有什么关系,因为美国是一个自由的国度。如果你想离婚,一定是可以离掉的,
【读者来信(四)】权律师,您好。权律师:您好!有一个问题想咨询一下,希望您能帮助一下。
【解答】 首先要看她是如何拿到递解令的,然后再去做重新开案。如果案件打开了,她还有留在美国的机会,当然也可以选择自动离境。
【读者来信(五)】权立宏律师您好!我在网上看到了你们的网站是做移民这块的。现在想在你们事务所找律师。我是云南的少数民族。我老公2008年8月份过来念书。2010年5月份获得了硕士学位。现在是PHD。我在2011年的2月4日以陪读的身份入境了。现在我想拿绿卡。请问这样的情况好办吗?你们可以回信时候可以讲讲律师费等费用吗?如果可以顺利办到的话,我们打算上门咨询。谢谢。
【解答】首先,在毕业时要申请OPT,设法合法留在美国。然后可以去找工作,申请H1B。如果申请一个人,权立宏律师的费用为$1,500。详情请携带相关材料到权立宏律师办公室面谈或者电话咨询(212-608-4508).
谢谢。祝好。
【读者来信(六)】权律师:我和我先生都是中国籍,我们有两个小孩子,一个是中国籍14岁了,一个美国籍,1岁。我们现在是旅游签证到的美国,只有六个月的停留期。我们想问下,大的小孩子能否在美国拿到一个在那读书的签证或者是绿卡。如果可能,我们需要准备一些什么材料?对了,我们经济能力有限,所以无法承担投资移民或是读私立高中的费用。 望能帮助! 02/27/2011.
【解答】大的孩子可以试着去转换成学生签证,这样就可以合法地在美国读书了。如果是这样,对孩子的前途和对美国的社会来说,都是好事情,因为美国社会是需要人才的。
权立宏律师律师楼有四位律师,Peter L. Quan, Leslie
Sultan, Zachary Gold*, 和 Jessica
Rhodes-Knowlton*(*of cousel)。受理下述案件:意外伤害,紧急保释,政治庇护,重新开案,联邦上诉,离婚和刑事辩护。地址:美
国纽约华埠东百老汇43号401室;英文地址:43 E. Broadway, Suite 401, New York, NY 10002;电话:212-608-4508。电子邮件:quanlushi@gmail.com。定稿于2011年04月02 日于纽约曼哈顿(131)。
图:权立宏律师(Peter L. Quan, Esq.)和同事们如果您想阅读更多权律师的文章,敬请访问http://www.sinovision.net/clients.php?act=details&id=3058 (“意外请找权律师”)。权立宏律师受理下述案件:意外伤害,紧急保释,政治庇护,重新开案,联邦上诉,离婚和刑事辩护。另外,权立宏律师的八十多篇专栏文章已编定成册(《学习美国法律,学会保护自己》),办理邮购。(警告:©本文章受国际知识产权法保护,转载请注明作者和出处。侵权必究。)(责任编辑:寿孝椿,刘雪弘)(未完待续)
权立宏律师(Peter L. Quan, Esq.)、法学博士,专栏作家地址:美国纽约华埠东百老汇43号401室(43 E. Broadway, Suite 401, New
York, NY 10002);电话: 212-608-4508,电子邮件:quanlushi@gmail.com。来邮件的读者同意电子邮件地址和来信被加入权立宏律师的“身在纽约,思念祖国”论坛(http://groups.google.com/group/nychina0307)和“美国中文网”的权立宏律师论坛。有关这方面或者有关意外伤害的问题和宝贵意见,请 E-MAIL电子邮件至: quanlushi@gmail.com。信件可能会被适当修改。信件和文章的版权属权律师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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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MT-5, 2024-4-28 16: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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