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珊瑚虫QQ作者销声匿迹疑被抓 腾讯声称不知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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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10-1 09:36:25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珊瑚虫QQ作者销声匿迹疑被抓 腾讯声称不知情
10月1日消息,中国即时通讯软件腾讯QQ的修改版珊瑚虫QQ作者日前销声匿迹,一档来自深圳当地电视台的节目表明,该作者已被当地公安局羁押,而腾讯官方则声称对此事一无所知。 + [ O, E7 o5 d' {' y# U 6 A- M/ i/ L* X1 j( g0 H) ^  在这家电视台的报道中,警方已经在对珊瑚虫QQ作者陈寿福进行审讯,而腾讯公司法务部在接受采访时也明确表态,珊瑚虫QQ对腾讯进行了严重侵权。 $ s. W; U. ?+ }, D# ?: c1 b4 C6 Y 0 K3 g0 \' T0 z- R0 }/ @7 L   尽管腾讯一直通过公关部门向外表示与此事毫无关系、出言谨慎,但腾讯法务部传递出的姿态则清晰表明了官方在此事中的强硬立场。由于珊瑚虫QQ拥有数量众多的用户群,再加上陈寿福弱势群体的身份可能引发同情,许多人转而会认为腾讯的做法过于强势。 7 l( Y( l9 @; h9 D; P# G. l . _! B) s. }/ v  据深圳电视台报道,腾讯法务部表示,自2002年开始就关注珊瑚虫QQ的存在,认为其修改QQ官方版本的做法涉嫌侵权,随即多次与作者交涉,并获得了作者停止侵权的保证书。但是珊瑚虫QQ并未履行当初的承诺,随后又开发新的侵权版本。 ( S1 m6 I6 `& I& i: f2 q - l" j6 Z$ ^7 l7 `: N; Z  双方的交锋于2006年12月有了初步的结果,北京海淀区人民法院判决珊瑚虫QQ侵权败诉,赔偿腾讯经济损失10万元。但珊瑚虫QQ并未因此停止更新,转而采用增强包等方式继续运作。 & B! _; l5 @$ c7 c) I7 h- q 3 [( |- J$ Q5 K" t! q6 t! [* d& {  珊瑚虫QQ是众多腾讯QQ非官方修改版中最为著名的一款,其开发的初衷是增强腾讯QQ的功能,比如IP显示等实用功能。但它同时也屏蔽了腾讯QQ所附带的广告显示,这些功能则可能侵犯了腾讯的利益。 4 g3 q9 C) ]! ]' Z( _& c 7 Q; t/ |; Z" A4 A4 g  观察人士在对此事的看法中也出现了分歧,一些人士认为,腾讯公司进行的维权无可厚非;但也有一些人士认为商业公司应采取更加宽容的态度,并援引国外案例表明,屏蔽广告、修改软件等行为并不值得大动干戈。而大部分用户则更倾向于同情珊瑚虫QQ作者,对腾讯的行为表示失望。
 楼主| 发表于 2007-10-1 09:38:57 | 显示全部楼层
网友的反应月光博客Williamlong:珊瑚虫QQ是罪有应得 V: [5 n, r7 t: }# D& \* [3 B# f! B; e0 M 2007年9月8日,深圳的公共频道《案件追踪》的节目内容是《扑火的珊瑚虫》,讲述的是深圳腾讯公司指控珊瑚虫QQ作者Soff(陈寿福)侵权,并且陈寿福已经被深圳市公安局南山分局抓捕并进行审讯,陈寿福在接收审讯时表示认罪。 , ^) O8 Q0 s" c" w# b- E# [   去年,腾讯公司也对珊瑚虫进行过起诉,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判决珊瑚虫的作者要支付腾讯公司10万余元的赔偿金,但是陈寿福并没有遭到刑事处罚,腾讯公司指控的“珊瑚虫工作室”外挂程序构成不正当竞争也被北京法院认为证据不足,但之后陈寿福签了一份协议书,保证不再发布珊瑚虫QQ.然而因为珊瑚虫QQ后面隐藏的巨大利益的关系,陈寿福不久又重操旧业,腾讯公司后来发现珊瑚虫还继续在网络上发布最新版本珊瑚虫,因此才将此案由民事诉讼演变成为一场刑事案件. 3 ? U1 q& B8 Y t* o   总的来说,从软件产业内部的观点来看,这起案件事实清晰,没有什么争议,腾讯公司对于知识产权的处理也没有什么不当,然而令人不解的是,网络上看到有些人对于陈寿福的盗版行为表示支持,并对腾讯的做法不满,这令人感觉非常奇怪. 1 `6 e# j# V# n3 K6 [/ m  首先说一些软件业内的基本情况,商业软件目前有两大类型,一种类型是针对企业用户的,一种是针对个人用户的. # _ c8 r3 a, X. y  针对企业用户的软件为了防止被盗版,通常使用加密锁或软加密对软件进行保护,非法授权的用户将无法正常使用,如果第三方开发出一种程序,可以绕过加密锁而使非法用户未经授权使用许可证,这种行为就是盗版,第三方开发的程序可以直接修改商业软件本身,也可以不修改软件而使用外挂的形式.由于针对企业用户的软件通常是企业自己购买的,因此企业通常不会涉险直接购买和使用盗版,当前在企业软件领域,盗版软件还是得到了一定的控制. : v% Q5 L0 N$ t% ^! i   针对个人的软件就不同了,国内大众消费能力和正版观念的不足,以及中国的法律体制尚不完善,盗版问题极其严重,很多针对个人消费的软件刚一推出即遭到破解,软件开发商几乎无法从软件销售中取得任何收入,这直接导致了针对个人的软件在中国逐步走向消亡. ! Q4 s$ ?. w+ a+ J  但是这其中有一些特例,比如腾讯公司的针对个人用户的QQ软件,其本身就不收费,免费提供下载,腾讯通过QQ这个软件的增值服务和广告获得收入,从一定意义上来说,腾讯针对个人软件做到了双赢,成为中国互联网企业成功的典范,在短短几年时间就成为中国互联网最赚钱的企业,腾讯2006年全年收入高达28亿元,全年盈利为10.6亿元,超过了以依靠传统企业软件市场发展十多年的用友和金蝶等传统软件商. & {% U+ P6 R' y+ Y/ H& s- P   而珊瑚虫QQ做为腾讯QQ的一个外挂,绕过了腾讯QQ的正常软件许可机制,将QQ的广告屏蔽,修改 QQ软件功能,并安装第三方流氓软件,显然是侵犯了腾讯QQ的软件增值服务和广告盈利,这明显是一个针对QQ软件的盗版行为,这种盗版行为受到法律的制裁纯属罪有应得、死有余辜,腾讯维护自己软件开发商权利的做法值得所有中国的软件企业学习和借鉴. # ^. q- M, t1 Y% _! _   由于我个人也从事于企业软件行业的,我深知中国软件的销售和服务是多么的困难,尽管软件使用了加密狗进行保护,但是总有人为了非法获利而进行破解加密狗,而当我们发现某个网站存在破解软件的时候,只能发邮件“请求”对方将破解软件删除,维护自身正当权益在中国变得这么可笑的令人悲哀,而那些盗版者却得意洋洋,得不到任何法律的制裁,中国的外部环境使得中国的软件产业发展道路坎坷,而腾讯公司终于为所有的软件开发商做出了榜样,勇敢的对盗版侵权说了声 “不”,这不但维护了腾讯自身的利益,也极大震慑了那些从事盗版破解的不法分子,维护了整个软件行业的利益. , B2 r, K5 o; \: s& ] u5 g9 S  对于那些为珊瑚虫QQ叫好或者鸣不平的人们,你们对腾讯有意见,可以不使用腾讯QQ软件,没有人强迫你们使用,因为腾讯QQ本身就是免费的,但是一边用着盗版的QQ一边对腾讯QQ进行诽谤和攻击,这样的做法就不合情理了.
 楼主| 发表于 2007-10-1 09:43:12 | 显示全部楼层

律师分析:珊瑚虫QQ作者构成刑事犯罪吗?

律师分析:珊瑚虫QQ作者构成刑事犯罪吗? I: I: w, @0 K" }! i9 t% z 本篇文章来源于 IB资讯网 / v( d/ f- G% I 摘要:本文分析了珊瑚虫QQ对腾讯公司是否构成著作权侵权以及这些民事侵权行为是否构成犯罪的问题,并具体分析了珊瑚虫QQ的作者是否侵犯著作权罪或非法经营罪的问题。作者认为,就社会危害性和刑事处罚性而言,珊瑚虫QQ的开发者并不构成犯罪,尽管其对腾讯公司构成了著作权民事侵权。9 c; A7 y" a3 L! P0 m. W; a   正文:珊瑚虫QQ作者陈寿福因侵权腾讯公司的著作权被深圳公安局羁押,网上还流传了一段深圳电视台播放的法制节目的视频,介绍此案的侦破过程以及珊瑚虫QQ对于腾讯公司和QQ用户的危害性。 . F r1 ^9 Z" q% C' j  由于本案已经进入了刑事诉讼的司法程序,根据刑事案件的一般规律,本案应该是由珊瑚虫QQ的受害人腾讯公司向当地公安机关报案,公安机关再开始侦查的,当然,也不能排除公安机关发现珊瑚虫QQ侵权问题严重,主动调查此案的可能性,但前者可能性更大。 3 l4 @3 K( h* C# I  看了深圳电视台的节目介绍,笔者终于了解了珊瑚虫QQ作者的主要违法行为: 4 O0 s5 v. D( _3 d/ {% N% c9 p  一、珊瑚虫QQ网站上提供下载的珊瑚虫QQ软件包内含有腾讯公司的QQ客户端软件,涉嫌复制腾讯公司的软件,可能构成侵犯著作权罪。 7 q' ?& u5 X% L) {% j$ S7 \  二、珊瑚虫QQ的程序包内捆绑有多款其他程序,如360安全卫士、Zcom娱乐、珊瑚虫手机铃声下载等,作者借此牟利,可能构成非法经营罪。 % E" q( R0 r, G1 h9 E( I   笔者认为,要判别珊瑚虫QQ作者陈寿福是否构成犯罪,有以下几个问题要分析: z+ o$ n* A! Y  一、珊瑚虫QQ版是否构成了对腾讯公司QQ软件的侵权。 : d, g/ }% I4 y   所谓的侵权就是使用软件未经著作权人许可获超出了著作权人的授权范围。珊瑚虫版QQ作者使用QQ软件的方式包括: 5 S8 A; H& R$ z4 h9 n* w   1、将QQ软件放入珊瑚虫QQ的安装包内供用户下载。 1 |7 h9 W# w: T3 h  2、变相通过QQ软件牟利,在珊瑚虫QQ的安装包内捆绑商业插件获得收入。 4 ^7 T o) D! B/ ?4 N9 k/ c   3、通过插件改变了QQ软件的部分功能。 8 {8 L1 h R. U7 c, _9 ~& D   笔者查看了腾讯公司2007版QQ软件的用户协议,其"软件"授权范围为: ( _4 s7 T8 K- k  2.1 用户可以在单一一台计算机(下统称"计算机")上安装、使用、显示、运行本"软件"。 3 O7 g, W% n- T1 j   2.2 保留权利:未明示授权的其他一切权利仍归腾讯所有,用户使用其他权利时须另外取得腾讯的书面同意。 1 V" l7 H. j/ h$ m# p% u! p$ T  很显然,腾讯公司对除“在单一一台计算机安装、使用、显示、运行QQ软件”外的全部权利进行了保留,因此,上述使用方式的第一、第二项均构成了对腾讯公司著作权侵权。第三项使用方式是否侵权笔者认为可能存在争议,但即便第三项使用方式不构成侵权,前两个行为侵权了腾讯公司的著作权在法律上是没有疑问的。 T! _4 x& V; m: A" S5 F( G& s  二、构成民事侵权就一定构成刑事犯罪吗? # n5 D) c2 E3 k" j  虽然通过上文的分析,我们看到珊瑚虫QQ确实侵犯了腾讯公司的著作权,但是,所谓的侵权是个民法上的概念,并非刑事法律意义上的犯罪。如果要构成犯罪,其还应当符合犯罪的三个特征:即其行为具有社会危害性、刑事违法性以及应受刑罚处罚性。 ( B: S9 P5 [3 }$ k& j% p) [; `6 q   虽然已经构成了民事侵权,但是,笔者并不认同珊瑚虫QQ的作者的行为已经构成了犯罪。下面我们就分析一下珊瑚虫QQ作者可能涉嫌触犯的刑法具体罪名。 - l2 Q" M' T% T2 [ r% I, S  1. 珊瑚虫QQ作者构成侵犯著作权罪吗? 7 R0 d8 t6 a# i R  虽然珊瑚虫QQ的用户可能高达数百万之众,珊瑚虫QQ的作者因此也就有了复制腾讯公司QQ软件数百万份的行为,但是,客观的说,此种行为的社会危害性并不太大: ' K/ |& `' U$ @$ B) w+ a  腾讯公司的QQ软件本身并不收费,其下载是免费的,虽然软件协议中限制他人复制,但多复制QQ软件本身并不会给藤讯公司造成收入上的损失,即时通讯软件公司的盈利多少取决于其用户基数,因此,QQ客户端分发的份数越多,QQ的用户也就越多,对腾讯公司是有好处的。虽然腾讯公司可能会提出一些该软件对该公司的具体损害,但笔者认为该软件对腾讯公司的益处足以抵消此种损害,归根结底,复制行为的社会危害性并不足以达到刑事处罚的程度。 4 `+ `) y" o' T4 w2 c  2. 珊瑚虫QQ作者构成非法经营罪吗? - M2 r& m" I, e0 g0 J% ]   根据我国刑法规定,所谓的非法经营罪是指未经许可经营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专营、专卖物品或者其他限制买卖的物品的;买卖进出口许可证、进出口原产地证明以及其他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经营许可证或者批准文件的;以及其他严重扰乱市场秩序的非法经营行为。在此案中,就是指珊瑚虫QQ经营的业务没有取得政府的许可。 + P8 n [: c7 o  说到此案,就要与相似的案件进行一下比较。珊瑚虫QQ的工作原理类似QQ的外挂,即不对软件本身进行修改,只以第三方程序对软件的运行进行一些干预,增减软件的一些功能。在性质上,其和前不久北京法院判决的瑞星副总非法经营传奇3G外挂案有些类似,在传奇3G的案件中,瑞星的副总被以非法经营罪判处6年有期徒刑。笔者认为,传奇3G的外挂软件属于网络游戏作弊软件,与珊瑚虫QQ的性质完全不同。网络游戏的外挂目的旨在帮助用户作弊,其后果包括破坏游戏的公平性、游戏内各元素的平衡性、增大服务器负担、缩短游戏策划主题的周期从而缩短游戏寿命等,严重损害了运营商的权益,危害性十分显著,而珊瑚虫QQ则主要改善了QQ软件的用户体验,就危害性而言要远小于网络游戏外挂。 , C4 _+ G/ O5 w# i' m6 U  同时,国家对于经营网络游戏有着严格的行业准入限制,经营网络游戏要取得文化部的互联网文化经营许可证以及新闻出版总署的版号还有信息产业部的增值电信业务许可证,而传奇3G的外挂并未取得上述行政许可。相比之下,经营即时通讯软件并没有文化部和新闻出版总署的准入限制,但需要增值电信业务许可证,这张证,估计珊瑚虫QQ的作者是不会有的,但笔者认为其主要经营行为的危害程度并不足以构成犯罪,只有非法经营增值电信业务有巨大社会危害性造成严重不良后果的,如传奇3G外挂,才符合非法经营罪的犯罪特征,但珊瑚虫版QQ明显不具有达到犯罪程度的社会危害性。 ; p k( D! Q: g) [% q   虽然珊瑚虫QQ也限制了一些腾讯QQ的功能,比如弹出广告等,但是,这些功能的去除确实方便了广大使用者,这点大家是有口皆碑的,珊瑚虫QQ的出现客观上改善了QQ软件的用户体验,扩大了QQ的用户范围,对腾讯公司QQ软件的推广起到了很好的助推器作用。 t5 b K; O5 N z1 S4 u, H   腾讯公司现在出手打击珊瑚虫QQ,要么是觉得自己的用户基数已经够大了,不用珊瑚虫再帮忙,要么是其只盯着被珊瑚虫屏蔽的广告收益,没有看到改善用户体验给腾讯带来的益处,这里,笔者想提醒一下腾讯,QQ的竞争对手其实一直在盯着你们,MSN就没有对MSN Shell的开发者下此重手、UC、LAVA-LAVA更是盼着有人给自己开发珊瑚虫版,腾讯此次的打击行动如果真的激起公愤,那正是竞争对手圈用户的好机会。 3 O1 o( K( c) u   最后,珊瑚虫QQ的作者利用腾讯的QQ软件进行牟利的行为侵犯了腾讯的著作权是毫无异议的,在这个是非问题上,笔者也无意为其辩护,但是笔者认为虽然其犯有错误,但错没大到要坐牢的地步。 - \) y$ h. U9 p. U) P5 V" ~. h  本文作者:游云庭 上海市中汇律师事务所资深知识产权律师& }; o6 |& Y8 C5 s8 R2 _ 3 {, h0 z9 g% X' @( ?& p# q5 i本篇文章来源于 IB资讯网 原文链接:http://www.itbear.com.cn/html/2007-10/5449.html
 楼主| 发表于 2007-10-1 09:46:24 | 显示全部楼层

背景资料:珊瑚虫事件全过程

2006年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的一纸判决,将珊瑚虫QQ推上了绝境.10万余元的赔偿金同时也给其他正在制作第三方改版QQ的作者敲响了警钟. # }' r0 t3 F5 B) B7 t! i3 ^ 那么,在这个意料之中的判决结果背后,到底潜伏着什么样的故事呢?珊瑚虫“死”了,“云”还能“飘”多久?QQ的显IP之路将走向何方?腾讯的下一个目标又将会是谁呢? M1 l/ e3 {$ @$ ~ U) g一份迟来的判决书3 z7 n% C1 ?" Z2 ]( u( {: L 2 Y9 X5 w& \. {7 R7 U0 r# ^ 2006年,互联网如同苏醒的菜市场一样空前的喧嚣,流氓软件、网上交易、名人博客、Web2.0……各种新鲜“菜品”的叫卖声冲击着网民的耳膜,一片纷乱却不失祥和的景象.国人熟知的腾讯公司一边在老品牌QQ上做着可有可无的更新,一边吆喝着他的“网上交易”新菜品.对面的摊位,珊瑚虫QQ的作者Soff同往常一样,对珊瑚虫V4系列进行着最后的完善和收尾,并着手进入V5系列的开发,丝毫没有在意空气中越来越浓的危险气息.他,悄然成为了腾讯锁定的又一只猎物.5 N' q7 s7 R; ~' W$ e 5 L. g0 I7 _- Q# G 不管是测试版还是稳定版,珊瑚虫每一次的更新都能引起新老客户的关注,这也正是Soff能立足于腾讯对面的本钱.珊瑚虫的不断更新和发展,使腾讯越来越关注他的一举一动.于是,2006年9月前后,腾讯通过渠道找到Soff并正式控告珊瑚虫作者Soff侵犯著作权及不正当竞争,此后经过一段时间的审理,法院判决Soff败诉.虽然判决书近期才被公布,判决书上的日期也是2006年12月,但据称10月份时判决就已经有了结果.由于众所周知的原因,这个官司在圈内的关注度很高,其他的改版QQ制作人也在借此试探腾讯的底线.而腾讯方面此次态度强硬,拒绝庭外和解,其杀鸡儆猴的意图相当明显.. Z$ E* P4 c3 b; I 2 ?9 e% k) ?8 ^7 y; j0 Z* A珊瑚虫QQ在判决之后又出新版本 * i0 e8 ]4 L' |; R% @& U; p- b# T0 w 1999年,IPQQ的鼻祖邹丹出现,那时QQ还叫OICQ.邹丹制作的破解版,可以说形式上开创了一个时代.尽管时间过去了好几年,邹丹创立的模式依旧还是密界的标准,以后所有QQ显IP的方式都继承自邹丹模式.邹丹的行为在当时引起了一片争议,本刊也曾撰文《透视OICQ的第三只眼》为邹丹做专访.邹丹在收到腾讯律师函后考虑再三,最终退出了制作IPQQ的行列.& @2 Z) U1 @% ^7 J; d/ l9 F 1 u& s" M' n7 `' Q 接着,出现了CNSS、珊瑚虫之类的版本.这个时期的珊瑚虫完全由Soff制作,不是外挂形式,质量非常高,与一年后出现的木子版相比毫不逊色.后来CNSS、珊瑚虫遭遇了与邹丹同样的警告而销声匿迹.其后还出现了各种各样的纪念版本,称为“珊瑚虫纪念版”,其实与珊瑚虫工作室并无关系. % z. d) S5 I! E4 |6 N' b; a( t h0 C2 o2 X) }4 H) W 然后进入了IPQQ的木子时代,与邹丹的软件相比,它的框架更好更稳定,同时支持不同版本的QQ.木子的这个框架影响了大量刚出道的Cracker,包括RunJin,其发布的飘云版QQ在一段时期里被人骂成了剽窃. % c2 S" M0 t" w* v 珊瑚虫前身的出现又是一个里程碑.珊瑚虫QQ外挂的原型是Cygwin大概用了两天写出来的.这东西的出现让腾讯大为挠头,因为它本身并没有修改QQ的任何程序,所以避免了相关的版权问题.珊瑚虫外挂以其优越的性能引来了大量的下载.从一些网站的分析来看,它甚至超过了QQ本身的下载量.珊瑚虫的成功还在于它不断地推出新版本,从0.1版至今,珊瑚虫共推出了60余个版本.' }- O- g$ [$ E# E9 i * T; r$ H0 {1 b# |) @& ? 天天追着官方QQ被动推出新版本,珊瑚虫的第二任作者Soff觉得这样的日子实在乏味.在外挂思维以及GAIM与Luma QQ等思想的指引下,Soff考虑一种新的方式.这个方式的执行者是Qulful,Qulful卖命地写出了珊瑚虫QQ4.0.珊瑚虫QQ4.0也是一个里程碑,以前的版本需要耐心地检查QQ的内存,找到IP地址的入口,可以说是一个简单的Cracker过程.而珊瑚虫4.0从根本上解决了这个问题,它直接截获QQ的网络包,从网络包中获取IP地址.* v' E- x* M& Q2 Z" j" W 3 @9 M! F( |1 |) V! e4 |天下攘攘,皆为利往" g2 Y5 h: _2 {" M3 X' u) Z) y2 e5 ? ; [0 G# L+ e' E# E" N" k; i 但凡诉诸公堂,无非是利益冲突.于腾讯而言,第三方改版QQ的盛行使得原版QQ的用户越来越少,而各种改版的QQ几乎无一例外的都会去除广告显示IP.虽说QQ客户端广告并不是腾讯的主营项目,但无疑还是损害了腾讯及其广告客户的利益.另一方面,部分改版QQ擅自捆绑其他软件,给不知情的用户带来困扰,这些用户自然也会把账算在腾讯头上.因此拿人气最旺、技术最好的珊瑚虫开刀实在是有理有据.那么,为什么有这么多的“第三方”热衷于开发改版QQ呢?除开对技术研究的执着,大多还是为一个“利”字. 9 O0 o. c. F& B: M6 W( i 大家可能会关心珊瑚虫赔了10万赚了多少?虽然他们的具体收入相对保密,但是我们可以通过一些简单的分析来得到大概数据.珊瑚虫主要是靠捆绑插件来盈利,目前市面上针对比较热门的软件,插件商都会给出比较优厚的条件来使软件作者捆绑他们的插件,多则一个几毛钱,少则一个几分钱.看起来几毛几分的钱很少,但如果量大的话收入还是非常可观的.据说国内某知名软件搞捆绑每月至少能有10万元进账,以珊瑚虫的下载量,估计年收入得以百万计. 4 d( M9 u, \, j# V" M4 a: s; |5 W8 N8 {3 e+ v8 s+ F/ F 决战前后,Soff其人- m s) [2 ]% B: P5 ~ ) s$ W; O$ A2 e% {% w) N$ z Soff本职是北京理工大学计算中心教师,业余从事IPQQ开发多年.早在2003年,腾讯就与他有过接触——因为当时的珊瑚虫.后来以Soff写下保证书,保证“关闭本人网站上关于QQ软件该修改版本的下载服务,删除与该修改软件版本有关内容,并停止传播,今后保证不再对腾讯QQ软件作出任何修改”而作罢.然而,外挂形式的QQ显IP思想出现又一次引起了Soff的兴趣.由于珊瑚虫外挂规避了版权问题,Soff重操旧业,并逐渐成了“温水中的青蛙”. & y4 }# q- Q' m) p" T4 P, m 1 c; i" F3 n3 N' \ j 这次Soff被腾讯找到后人很失落,甚至有放弃网络和珊瑚虫的想法,因此某日他在论坛发了一个题为《没有解决不了的技术问题》的帖子来表达他的想法,而帖子的内容只是简单的一句话:“不是所有问题都能用技术解决”,暗示困扰自身的官司问题.于是有人便透露了腾讯控告Soff的事情,论坛中的珊瑚虫爱好者自然都是站在Soff一边,甚至有些人说:如果珊瑚虫以后不做了,他们也将不再使用QQ. , u( i/ b# _ h: a0 D* E 3 {" F* X# r8 D3 Z- M6 ^4 O. k 10万元的赔付,即便是对珊瑚虫来说也不是小数目.Soff在网上放出转账支付的截图之前,已经做出了一个意料之中的无奈决定:金盆洗手.以后的珊瑚虫和Soff不再有关系——至少表面上是这样.由于腾讯此次告诉的只是Soff个人,那么只要他不再介入,珊瑚虫QQ就还有喘息之机. + S# `' y6 s+ b3 q @6 D! T- X( V E: J! g 珊瑚虫、飘云团队简介 * O+ ]- X# B. b4 X1 ~) _3 d $ ^+ P" e6 H# d# @ 珊瑚虫的开发团队主要由Soff和Quaful组成,后者主要负责核心技术的编写.Soff在前文已经有过介绍,Quaful是清华大学在读博士,技术出众.珊瑚虫前期采用的是纯真版的IP库,由于纯真版的IP库越来越大,因此在2006年珊瑚虫推出了自己的精简版IP库,体积大大减小,准确度也还不错.珊瑚虫QQ的发展和IPQQ的历史紧密结合,自邹丹发明破解方法之后,珊瑚虫就开始紧跟脚步.如前所述,2003年与腾讯的一次碰面导致前期珊瑚虫版本搁浅,中间经历木子时代,珊瑚虫又以新的面貌出现至今. $ l l' K% A+ D& n T/ b7 D3 h( h* c, w& J3 A) G2 L 飘云的开发团队主要由RunJin和疯狂绅士组成,前期是由RunJin独立开发,后期疯狂绅士参与开发,同时还有另一位成员开发外挂类的.RunJin是在校大学生,汇编能力出色.疯狂绅士是原水木清华黑客版版主,程序编写能力优秀.飘云的发展历程比较短,是在木子退出之后,使用木子的开发原理进行飘云的开发,并不断改进以适应新的QQ版本.2004年9月,RunJin在QQ2004奥运特别版的基础上制作了第一个飘云版,不过那个时候不叫飘云版,而是叫做木子继承版.之所以用这个名字,是因为有30%多的代码都是木子原来的,现在的飘云早没有了半点木子代码的影子.从那时到现在,RunJin一直在坚持,也有遇到困难的时候,但毕竟是坚持下来了.( m) N- B3 d/ ~$ B ! N, P1 M8 p8 o& v: f7 p i 树倒,猢狲散否?: O; [' F& ^: F) {; s7 { . w5 ?& g5 W, F9 K2 N Soff的官司无疑牵动着每一个第三方改版QQ作者的心弦,表面上他们大多是作壁上观,对此事不发表看法,暗地里却是各有算盘,谋划对策.目前改版QQ中真正以技术著称的其实只有两家:珊瑚虫版和飘云版,其他大部分都只是集成珊瑚虫增强包并做少许改动.如果此后珊瑚虫真的不再更新,其他版本QQ的作者可能会转向集成飘云或退出制作显IPQQ.惟一隔岸观火自得其乐的是已然封刀的木子,保持着“坚持自生自灭原则,不以修改他人软件为盈利手段,不向他人软件中插入自己的广告代码,不在安装程序中捆绑任何危害计算机用户的流氓程序及后门”这样的理念,对“道不同不相为谋”的珊瑚虫有此一劫自然是幸灾乐祸.有消息称木子即将重出江湖,却不知他还会开发显IPQQ吗?+ @9 K- N" ]5 u; k# u. r ; L/ c# f5 P7 O1 u. n8 @% B 不得不单独提出来说的是同为原创显IPQQ的飘云.从法院的判决依据来看,这件事对于他们不会有太大影响,他们依旧进行着他们的版本维护,并在着手类似于珊瑚虫增强包软件的开发,不过进度比较缓慢.腾讯应该也没有足够的证据和必要来挨个清理门户,飘云只是业余开发,没有多少的盈利情况.在唯利是图的大环境里能如此坐怀不乱,飘云的这份执着值得钦佩.飘云方面表示,万一他们也被告上法庭,无法继续开发,他们可能会把现有程序开源,给大家分享.一滴墨水滴进大海,总会有人将显IPQQ传承下去.$ e: k* v. K0 A/ K 7 d" C3 r2 _1 DTips:第三方改版QQ概况介绍 / G% s& l% i( {! M A2 R* [+ b% b' @+ }8 M1 c 目前市面上有很多不同名称的第三方QQ版本,其去广告显IP的核心都是来自珊瑚虫或飘云,真正的原创只有这两个,以下是其他QQ版本的功能对比表.0 q" f7 B! f# T: u( e7 F9 o 9 K# h/ U. ~2 t0 E√:表示该项目为真 5 y9 G3 H+ m% r+ M; y6 A×:表示该项目为假( `& r( k ]) v7 P: d —:表示该项目未验证5 A* g% y7 s3 B: A2 n ☆:表示该版本使用珊瑚虫增强包( l5 D5 \ u# ~% F7 N5 ~! T ★:表示该版本可选珊瑚虫增强包和飘云显IP补丁' I3 n( J# S) N9 G% \ 注:本比较中不含论坛自用版本和二次修改版本!7 c8 |. n; p4 O+ s O 2 _" L9 V9 k% u, W表:QQ流行版本比较 4 ^" D6 V3 F, q. s3 |( I9 I, Z- s/ X" j6 b- y & c) Z. r* G# ~) @3 v说明: 7 p1 f6 P2 l* u5 w1.是否使用纯真IP,决定此版本是否能显示网吧,纯真数据库有5MB多,而珊瑚虫数据库不到1MB.一般来说珊瑚虫数据库只能精确到省会城市的区,所以地理位置的选择与你使用的QQ版本无关;3 s! F1 p* a! _ 2.几乎所有版本均使用珊瑚虫增强包,显隐身功能无非是珊瑚虫获取IP时所产生的残留数据,并非100%准确.并不是所有的版本都拿此出来宣传,所以能否显示隐身与你使用的QQ版本无关; & V# r/ z2 N7 _3.最忠实于原版的版本还是两个原创,珊瑚虫和飘云,普通用户推荐使用这两个版本.若希望获得更多额外的辅助工具,推荐使用海峰版本.若只想聊天视频或对内存占用有需求,建议使用阿瑞斯版本.8 r I$ l( k7 i, x/ q6 x( w" c * d6 A* ?2 y+ z7 A- d9 K# F 回望判决书,抛给腾讯的难题& u7 B* v6 L9 s+ W+ `- |2 @# j 5 [. n6 C: r9 E0 h9 T0 E 据说在准备打官司之前,腾讯内部也有争议,这件事是法务部牵头的,市场部和技术部都不是很赞成.而腾讯在胜诉后采取了低调处理的态度,直到近日才由知情人士将该案判决结果公诸于众.这也说明了腾讯打这场官司有些为难,一方面想拉下一个以儆效尤,另一方面堂堂国内网络公司巨擘和一个共享软件作者较劲,实在是不怎么好看的事情.再者说,仔细研读一下判决书,这场官司没有给腾讯留下多少以后可供参考的判决依据. , \4 u# u: o% ^6 e1 W4 g/ X3 }1 d4 n. A# C4 g. n 法院认为:腾讯公司作为涉案作品的著作权人,有权限制他人以营利为目的使用此作品,Soff未经许可在其网站设置涉案作品的下载服务行为属于侵权;腾讯公司诉称Soff在其网站上设置外挂程序等行为构成不正当竞争,证据不足;腾讯公司要求Soff赔偿经济损失50万元,亦证据不足……0 T1 a/ R% |; e+ x- n+ P3 W . G7 H0 C/ Z6 W 分析判决依据不难看出:只要不以营利为目的使用QQ就不构成侵权,给QQ做外挂程序也不构成不正当竞争.这是一个让腾讯颇为尴尬的结果,无疑让不以营利为目的的改版QQ制作者有了名正言顺的法律保障.腾讯此役赢了官司却输了气势. 8 _: |2 r) \1 T g& m0 [: P- l& y8 n, p0 O- r9 l& L 百足之虫 死而不僵 : E- B d( Q9 F& O" n/ n: O# ?& D" p; U1 x0 c 就在很多人以为珊瑚虫可能就此谢幕之际,基于V5版增强包的珊瑚虫QQ2007悄然问世.在“珊瑚虫工作室”的官方页面上仅提供了其他下载网站的下载页面链接,较为直接的集成版下载链接隐现在论坛的某个角落.某些嗅觉比较灵敏的大型下载网站已经撤下所有改版QQ的下载页面,以免引火上身.这一趋势要是蔓延开来,对普通用户来说并非好事.我们不希望看到墙倒众人推的局面,也不希望所有的改版QQ转入“地下”运作,我们只希望能有一个可以显示IP的,资源占用低的QQ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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