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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世界日报 作者: 鄭毅律師主答 讀者問:, f; x; p- h$ X+ a$ Q
我依親屬移民在2010年獲得廣州領事館簽發的護照上有綠卡號碼的簽證,在2011年2月3日入境美國,並在兩個半月左右收到正式綠卡。不巧的是在委託別人托帶綠卡過程中把綠卡弄丟了。請問:0 i9 w8 h$ T( A5 _1 \0 X% U7 V# x
在沒有收到補發的綠卡期間,我能不能出入加拿大和美國?我能不能憑藉護照上的原有綠卡號碼的簽證和移民局發出的補發綠卡的收據與打指模的憑據進出加拿大和美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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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你在等待補發綠卡期間需要出國旅行,你要通過Infopass預約,請當地移民局在護照上蓋I-551章,以證明綠卡的身分。你也可以在補綠卡期間在移民局打指模照相的時候提出護照蓋章的要求。你憑護照上的章可以出入美國。但是,僅憑護照上的原有綠卡號碼的簽證和移民局發出的補發綠卡的收據和打指模的憑據不可以進出加拿大和美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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